以前,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,對法律條件外的超生常采取依法終止妊娠的規定。強制終止妊娠可能會對孕婦產生不良影響,尤其是已到孕晚期而不得不進行大月份引產的孕婦。目前各地區都命令禁止強制性大月份引產。那么,強制終止妊娠可能有哪些風險?
一、強制終止妊娠有哪些風險
1、產后出血
對于引產患者而言,術后很容易出現子宮收縮無力,加上胎兒自身已成型,引產過程中有一定的困難,可誘發產后出血。此外,胎盤前置或部分剝離、凝血功能障礙等也可能會引發產后出血。
2、產道損害
手術時濫用催產素,強行誘發子宮收縮,宮縮較強而宮頸口小且彈性差的情況下,往往會造成一定的產道損傷,如后穹窿、宮頸口裂傷及陰道裂傷等,也可能發生子宮破裂。
3、宮腔感染
引產手術可能造成的宮腔感染性更大。這存在多種可能性,首先,醫療器械消毒不當或者手術操作不當誘發;其次,患者隱瞞流產史;引產后胎盤遺留宮腔時間過長,或者出現大出血現象,都可能誘發后繼感染。宮腔感染主要表現為,在引產過程中或引產2周之內,出現發熱跡象,體溫高達38℃以上,且伴有寒戰,引產后持續高熱24小時以上不降,即為并發感染。
4、羊水栓塞
引產中由于宮頸管逐漸展開,宮口開大,部分血管開放,強而有力的子宮收縮使宮腔內壓力增高,胎膜破裂,部分或大部分羊水涌入血管內,誘發羊水栓塞,此時患者有呼吸困難、咳嗽、顏面青紫、煩躁不安、寒戰、嘔吐、出冷汗、胸悶,甚至抽搐及生命危險。
雖然引產存在一定的風險,但某些情況下,孕婦不得不進行引產手術,如產婦本身患有患有糖尿病、慢性腎炎或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,可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與降生;妊娠過程中發現宮內死胎或者胎兒畸形以致無法生存;或者產婦羊水過多時需考慮進行引產手術。
二、終止妊娠的處理方法
1、終止妊娠:已確診過期妊娠,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及時終止妊娠:①宮頸己成熟;②胎兒大于4 000克或胎兒發育遲緩;③無負荷試驗無反應,XTF陽性或可疑,每12小時胎動計數小于10次:④羊水有胎糞或羊水過少;⑤并發中度或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。
2、終止妊娠方法:①宮頸已成熟,骨盆正常大小,胎兒大小及胎位正常,予以人工破膜引產,經陰道分娩。如破膜時發現羊水少,混有胎糞,應考慮剖宮產終止妊娠。②宮頸不成熟,可用縮宮素靜脈滴注引產,或用硫酸普拉酮鈉100毫克溶入5%葡萄糖或注射用水10毫升中靜脈推注,每日1次,連用3日后再行引產。@凡有羊水過少、妊娠高血壓綜合征、胎盤及不良分或胎兒窘遺,胎兒發育遲緩、巨大兒、孕婦有死胎及不良分娩者,宜考慮剎宮產終此妊娠。
3、產時處理:①產程中給產婦吸氧,靜脈滴注葡萄糖液,保持足夠熱量及液體入量;②嚴密觀察產程進展,進行胎心監護;③做好新生兒搶救準備,胎兒娩出后及時清理鼻胭部分泌物,胎糞樣羊水應在喉鏡直視下吸出氣管內內容物;④對過期兒應加強觀察與處理,及時發現新生兒窒息、脫水及代謝性酸中毒等并發癥;⑤產后用抗生素預防感染
四、終止妊娠的并發癥
1)感染。婦女服用抗孕藥物后,子宮腔內的胚囊組織可在當天排出,有時妊娠組織物排出不全,子宮復舊欠佳,陰道出血時間較長,可持續2-3周,甚至1-2個月。長期慢性失血可引起貧血,使身體抵抗力下降。這時,細菌往往由陰道逆行,而引起子宮內膜炎癥。
2)不全流產。 有的婦女用藥后因不完全流產,影響子宮收縮及子宮內膜創面的修復,使陰道流血量明顯增多,超過平時月經量的2-3倍,嚴重者還可出現大出血,導致貧血、休克,此時需輸血、并急診手術刮宮止血等。
3)對再次妊娠的影響。未婚婦女如多產、反復流產,可造成子宮內膜反復受損。妊娠時,易發生前置胎盤,可引起產前產時大出血,也有些婦女由于多次人工流產而出現習慣性流產,甚至繼發不孕。
4)月經失調。藥物可以抑制卵巢的功能,影響卵泡的生長發育甚至排卵。個別婦女藥物流產后,可發生月經失調,表現為月經周期縮短或增加,月經量增多。
因此,藥物流產雖然相對安全有效,但是仍有少數情況出現不良反應及嚴重并發癥。而且國家衛生部是對藥物流產的部門有資格限定的,藥房不得私自出售藥物流產藥物,否則以違法論處。因此建議意外妊娠婦女不要自行藥物流產,一定要到正規醫院就診,應愛惜自己的健康,愛惜自己的生命。